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ST鼎龙及董事长等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导读 ST鼎龙1月4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龙学勤、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时任子公司中钛科

ST鼎龙1月4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龙学勤、董事会秘书王小平、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时任子公司中钛科技董事长兼公司董事方树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年1月至9月期间,公司子公司中钛科技以预付采购款及股权款名义,经过多层中间账户过渡后,将合计6930万元资金转给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实控人及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并支付了资金占用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

龙学勤、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龙学勤、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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